通過經濟合作與發組織(下稱"經合組織")新發佈的通用報告準則(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下稱"CRS"),100多個國家政府將得以獲取海外帳戶持有人及信託和基金的所有者的個人財資訊,本文將探討CRA帶來的一些影響。
參與CRS的政府將於2017年開始互換資訊(可追溯至2016年1月1日),CRS的實施將在私人財富管理領域掀起巨變。好幾代人所熟知的現行私人財富及離岸財富管理機制將發生巨大變化。
CRS機制的初衷是打擊洗錢、恐怖主義融資和逃稅等違法行為。但是,很多人確實是出於合法的理由(家族治理、繼承計畫、房產管理、慈善活動以及為後代提供保障和良好的教育等)而在海外持有、管理和增長資產,而CRS卻將他們視同犯有洗錢、恐怖主義融資和逃稅等罪行者一樣對待,這種做法侵犯了無辜者的隱私和正當程序權利。
在CRS機制下,政府大肆收集私人財務資訊的行為幾乎不受任何監督,亦未對收集到的資訊採取有力的安全措施,而且不存在有法可依的訴權以防治資訊濫用或洩露,因此CRS的實施將損害無辜帳戶持有人及其家庭的安全。世界上的主要公司和政府經常遭遇具破壞力的資訊竊取事件,例如:2016年美國民主黨全國委員會電子郵件洩密事件,2015年美國聯邦政府員工資訊遭中國駭客洩密,2014年摩根大通遭遇資訊洩密,以及最近的“巴拿馬文件”洩密。公開披露私人財務資訊可能破壞當事人的家庭關係、業務關係和社會關係,這種破壞有時是無法彌補的。在有些情況下,一個人如被公開財務資訊甚至可能遭到迫害、勒索或綁架等。
有前述擔憂的家族應諮詢其理財顧問,以瞭解CRS可能帶來的風險。信託和基金帳戶持有人應與其顧問一起評估潛在的風險並制定解決方案,從而在滿足CRS的資訊披露要求的同時保護自身的合法利益。只要採取有效、迅速的行動,就有可能做到既遵守CRS的規定又不犧牲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