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美国税法者将受到哪些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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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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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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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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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
不纳税或不足额纳税
美国法典第26卷第7201条 |
- 企图非法逃避估税和纳税的行为将以重罪惩处。
- 虽然避税(利用税法最小化税收负担)是完全合法甚至是被鼓励的,但逃税将以重罪惩处。然而,通常很难区分激进的税收筹划与犯罪。只有经验丰富的税务从业人员才能就特定的税收策略进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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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5年监禁;
- 对犯罪者处以最高250,000 美元(针对个人)或500,000美元(针对组织)罚款;或
- 同时施加前述两项处罚;以及
- 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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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申报或提供税收信息;不交税
不提供法律规定的税收信息或不交税
美国法典第26卷第7203条 |
未交税、报税、保持法律规定的记录或提供所需信息将按轻罪论处。 |
- 最高1年监禁;
- 最高100,000美元罚款;或
- 同时施加前述两项处罚;以及
- 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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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申报将按伪证罪论处
在知悉并承担伪证罪相关法规规定的后果的情形下签署的报税单里提供虚假申报信息。
美国法典第26卷第7206(1)条 |
- 纳税人根据伪证罪相关法规在税收文件中提供其不认为正确的陈述可按重罪论处。被告人是否欠税不作为被定罪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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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3年监禁;
- 对犯罪者处以最高250,000 美元(针对个人)或500,000美元(针对组织)罚款;或
- 同时施加前述两项处罚;以及
- 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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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应税财产
转移或隐藏应税财产或可被征收以支付滞纳税金的财产。
美国法典第26卷第7206(4)条 |
- 转移、处置或隐藏应税财产或可被征收以支付滞纳税金的财产将按重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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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3年监禁;
- 对犯罪者处以最高250,000 美元(针对个人)或500,000美元(针对组织)罚款;或
- 同时施加前述两项处罚;以及
- 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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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税单或陈述或其他虚假文件
向美国国税局提交带有严重虚假信息的文件。
美国法典第26卷第7207条 |
- 向美国国税局提交严重虚假的文件,包括报税单及相关清单、账户、陈述或其他人间,将按轻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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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1年监禁;
- 对犯罪者处以最高100,000 美元(针对个人)或200,000美元(针对组织)罚款;或
- 同时施加前述两项处罚;以及
- 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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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税法的执行(全方位“总括条款”)
企图阻碍税法的执行
美国法典第26卷第7212条 |
- 企图阻碍税法的执行属犯罪行为。
- 根据“总括条款”的规定,纳税人不主动遵守或不充分遵守所有税收法律的规定将可能被诉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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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3年监禁;
- 对犯罪者处以最高250,000 美元(针对个人)或500,000美元(针对组织)罚款;或
- 同时施加前述两项处罚;以及
- 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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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碍司法、行政执法或调查
企图在案件未决期间影响或阻碍联邦政府执法,例如扣留、隐藏、篡改或销毁文件或相关信息。 |
- 企图影响或阻碍未决诉讼案的法律审理程序或相关机构的调查工作(例如美国国税局审计或税务诉讼),包括扣留、隐藏、篡改或销毁文件或相关信息,或进行威胁、行贿等,将以重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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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5年监禁;
- 对犯罪者处以最高250,000 美元(针对个人)或500,000美元(针对组织)罚款;或
- 同时施加前述两项处罚;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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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联邦政府提供虚假信息
就联邦政府具管辖权的问题做出虚假陈述,隐瞒事实,或使用虚假文件。
美国法典第18卷第1001条 |
- 就联邦政府具管辖权的问题做出虚假陈述,隐瞒事实,或使用虚假文件,将以重罪论处。
- 相关法律规定,政府无需证明被告人负有提供特定信息的义务,因为任何人自与联邦政府打交道开始都自动负有诚信义务。
- 犯有本项罪行之人如按其他法律的规定所面临的处罚更轻,通常会按本条规定被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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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5年监禁;
- 对犯罪者处以最高250,000 美元(针对个人)或500,000美元(针对组织)罚款;或
- 同时施加前述两项处罚;以及
- 支付所欠税费及自税费到期日起累计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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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或电子诈骗
以邮政服务和电子传输服务为幌子进行诈骗。
美国法典第18卷第1341条和第 1343条 |
- 利用邮政系统或电视传输手段进行诈骗以谋取钱财的行为将按邮件诈骗罪或电子诈骗罪论处。
- 任何形式的电子通信均为电子传输,包括无线电传输或电视传输。
- 纳税人以邮寄或电子传输虚假报税单的手段逃税的行为将被控对政府犯有邮件诈骗罪或电子诈骗罪。
- 纳税人如多次以邮件或电子传输手段逃税,则每次视为一项单独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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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20年监禁;
- 对犯罪者处以最高250,000 美元(针对个人)或500,000美元(针对组织)罚款;或
- 同时施加前述两项处罚;以及
- 支付所欠税费及自税费到期日起累计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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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影响和腐败组织(RICO)法
通过RICO法载明的犯罪行为经营或收购公司。
美国法典第18卷1961-1968条 |
- 经营从事犯罪活动的公司属诈骗罪。但是,RICO法旨在打击诈骗活动,并且可在多种情况下(不限于针对有组织犯罪)适用。由于很多逃税者系在经营公司的过程中以邮件和电子传输方式实施诈骗以实现逃税目的,因此可依据RICO法指控这些逃税者。
- RICO法禁止通过RICO法载明的犯罪模式投资、收购任何事业,或持有任何事业的权益,或实施、参与任何事业的事务,或签订协议以实施前述任何活动(“基于RICO的犯罪”)。
- “事业”指任何个人、法人实体或不以法人身份存在的团体。犯罪“模式”可以仅指两种罪行。
- 即使被告人未被判定实施了上游犯罪,其仍可能被判定违反RICO法。
- 被判定违反RICO法的被告人将被政府没收:
- 对相关事业持有的权益;
- 用于经营相关事业的财产或合同权利;以及
- 从违反RICO法的活动中获得的收益。
理论上,前述财产已归政府所有,因被告实施犯罪即意味着其财产所有权已转至政府。“收益”非指利润,无利润的事业仍可能有可供没收的资产。
- 通过RICO法规定的上游犯罪收购的或源自RICO法规定的上游犯罪的财产无需刑事定罪即可被民事没收。即使财产所有人未犯有任何罪行,其财产仍可能被没收。
- 任何个人、州政府或地方政府(例如州税务机关)因违反RICO法的行为受到损害都可起诉违法者并要求其支付三倍于损害的赔偿、诉讼费及律师费。被告违反RICO法的行为即使不构成刑事犯罪也不能使其免于面临民事诉讼。
- 法院有权发出其他命令,以阻止被告实施更多违法行为,例如:命令被告放弃相关权益,不再从事经营活动,解散事业,或启动接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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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没收(无论是否存在刑事指控):
刑事指控:
- 最高20年监禁;
- 对犯罪者处以最高250,000 美元(针对个人)或500,000美元(针对组织)罚款,或相当于犯罪行为相关损益价值双倍的罚款;
- 同时施加前述两项处罚;以及
- 支付所欠税费及自税费到期日起累计的利息;以及
- 被告人被定罪后,其对违反RICO法的活动所牵涉的公司所持有的权益以及其在该活动中获得的任何财产将被刑事没收。如无法没收前述财产,被告人将被处以相当于该财产价值的罚款。
相关个人、州或地方政府提起民事诉讼:
- 三倍损害赔偿;
- 诉讼费和律师费;以及
- 其他旨在防止被告人进一步违法行为的命令,包括责令解散公司,剥夺被告人对相关公司持有的权益,或对被告人以后的经营活动设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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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
使用源自犯罪活动的资金实施交易,以达到隐藏资金,掩盖犯罪事实以及资金所有人或控制人的身份,将资金用于犯罪活动,规避货币资金申报义务,或逃税的目的。
美国法典第18卷第1956条、第1957条 |
- 洗钱指隐藏犯罪所得或将犯罪所得转化成形式上合法的资产的犯罪行为。美国联邦反洗钱法律旨在令非法来源的资金变得无用,阻止非法资金进入合法经济,以及监测洗钱企图。
- 根据美国法典第18卷第1956条、第1957条的规定,以下属违法行为:
- 使用、转移或存款涉嫌源自犯罪活动的所得(“洗钱罪上游犯罪”):
- 使用犯罪所得实施交易,以:
- 实施更多上游犯罪:
- 逃税;
- 掩盖资金的非法来源、地点及所有人身份;
- 规避申报义务:或
- 在全球范围内转移资金以达成与前述各项类似的目的
- 在“逃税是对政府实施的诈骗”的理论下,如逃税行为违反了货币交易相关规定,或以邮件或电子传输手段实现逃税目的,则可能触犯反洗钱法。
- 在被告人未被定罪的情况下,政府仍可对用于洗钱活动的财产(即使财产所有人未参与洗钱活动)予以民事没收。
- 如被告被控洗钱且被定罪,则前述财产应作为判决的组成部分被没收。如该财产不可用,则被告将被处以相当于该财产价值的罚款。
- 可被没收的涉案财产包括:经洗钱处理的所得,任何用于洗钱的财产,以及被混入污点财产的合法财产。因此,被混入被告非法资金的第三方的合法资金,或用于实施洗钱罪上游罪行的业务都可能被政府没收或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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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否被控罪都将面临民事没收:
- 没收所有用于洗钱活动的财产以及所有源自上游犯罪的所得。
刑事处罚视控罪所依据的法律条款而定:
- 最高20年监禁;
- 对犯罪者处以最高500,000美元罚款或相当于用于犯罪活动的财产价值双倍的罚款,二者取金额较高者;
- 同时施加前述两项处罚;以及
- 支付所欠税费及自税费到期日起累计的利息;以及
- 被告人被定罪后,用于其洗钱活动的任何财产以及源自洗钱罪上游罪行的任何所得均将被刑事没收。如无法没收前述财产,被告人将被处以相当于该财产价值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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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拆分
将一笔大额交易分拆为多笔小额交易以规避申报义务。
美国法典第31卷第5316条、第5322条、第5324条及第5332条 |
- 金融机构(银行、汽车经销商、珠宝商和赌场)及其他公司须申报10,000美元以上的现金交易及其他可疑活动。结构性拆分指规避前述申报义务,或不准确申报,或将一笔大额交易分拆为多笔小额交易以规避申报的犯罪行为。
- 结构性拆分一经实施即构成犯罪,无论此举是否服务于合法目的(例如出于交易便利或隐私保护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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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否被控罪都将面临民事没收:
刑事处罚视控罪所依据的法律条款而定:
- 最高5年监禁;
- 对犯罪者处以最高500,000美元(针对个人)或1,000,000美元(针对组织)罚款;
- 同时施加前述两项处罚;以及
- 被告人被定罪后,用于其结构性拆分活动的所有财产都将被刑事没收。如无法没收前述财产,被告人将被处以相当于该财产价值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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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移资金
携带超过10,000美元出入境美国却未申报。
美国法典第31卷第5316条、第5322条、第5324条及第5332条 |
- 携带超过1万美元现金或其他金融票据出入境美国者均须申报。
-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隐藏(转移)资金以规避申报义务,未就出入境资金进行申报,进行结构性拆分(将一笔大额交易分拆为多笔小额交易)以规避申报义务,均属犯罪行为。
- 非法转移资金属犯罪行为,无论此举是否服务于合法目的(例如出于便利性或隐私保护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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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否被控罪都将面临民事没收:
刑事处罚视控罪所依据的法律条款而定:
- 最高10年监禁;
- 对犯罪者处以最高500,000美元(针对个人)或1,000,000美元(针对组织)罚款;
- 同时施加前述两项处罚;以及
- 被告人被定罪后,用于其结构性拆分活动的所有财产都将被刑事没收。如无法没收前述财产,被告人将被处以相当于该财产价值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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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和教唆他人犯罪
协助、劝说、指挥、诱导或导致他人实施联邦犯罪。
美国法典第18卷第2条 |
- 协助、指使、要求或怂恿他人实施联邦犯罪者可与实施犯罪者受到同等程度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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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谋犯罪
两人以上之间所做关于实施联邦犯罪的明示或默示合意。
美国法典第18卷第371条 |
- 做出关于实施联邦犯罪或对美国政府实施欺诈的明示或默示合意之行为,无论是否得逞均属犯罪行为。
- 一旦做出合意即构成犯罪——即使共谋者后来改变心意,仍可能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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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5年监禁;
- 对犯罪者处以最高250,000美元(针对个人)或500,000美元(针对组织)罚款;以及
- 支付所欠税费及自税费到期日起累计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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